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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延边铁检院采取四项措施有效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
时间:2019-11-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施行以来,延边铁检院坚决贯彻落实高检院、省院部署,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作为刑事检察工作的重点,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多措并举,切实推进此项制度在本院落地生根。具体采取以下四项措施:

一、深入学习、深刻领会。本院通过岗位练兵、专题学习等形式,组织全体检察人员深入学习有关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的法律规定和适用程序,深刻领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减少社会对抗和戾气、节约司法资源,确保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的重要意义。

二、总结经验、制定规范。为使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的规范化,本院在无具体办案细则及相关规定情况下,归纳总结以往经验,根据法律的规定,积极研究制定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相关程序和配套措施,召开本年度第一次检委会会议,通过了《延边铁路运输检察院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操作规范暂行规定》,内容包括适用条件、告知书的格式、认罪认罚具结书的签订条件等内容。为了严把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案件的质量关,《暂行规定》还增加了承办人审结案件后,把案件材料报院检委会委员审查的内容。

三、加强协调、填补空白。铁路发生的刑事案件多为盗窃案件,涉案数额小,犯罪嫌疑人因经济条件等原因不聘请辩护律师,加上本地区值班律师制度不够完善,给铁路机关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带来困难。因此本院主动与法院、公安以及当地司法局召开联席会议,讨论完善在铁路公检法完善值班律师制度的事宜。同时积极与法院沟通,全面掌握审判机关对各类案件量刑标准的意见,为本院提出精准化量刑建议提供参考。

四、严格执行、保证效果。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颁布实施以来,本院严格执行此项制度。一是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认真阅卷,讯问犯罪嫌疑人,确认犯罪嫌疑人是否属于认罪认罚。二是经过审查认为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条件的,邀请值班律师阅卷,了解案情,并主动听取值班律师的意见。三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和吉林省人民法院关于实施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综合分析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危害后果、社会危害性等提出具体的量刑建议。四是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法治教育,对于确属自愿认罪认罚,同意本院量刑建议,同意程序适用的,在值班律师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从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施行以来,延边铁检院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共有7件9人,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起诉的案件6件6人,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达100%。

 

(第一检察部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