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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铁路运输检察院2020年全年检察业务数据情况
时间:2021-01-08  作者:滕妍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年1月1日-2020年1231日) 

  

2020年,延边铁路运输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的工作要求,聚焦服务铁路安全发展的总目标,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坚持疫情防控和检察业务“两手抓”,不断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检察业务数据情况 

  

  (一)刑事检察工作 

  2020年,未受理审查逮捕案件。

  2020年,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7件11人,同比下降46.15%,审结6件8人,在办未结1件3人,审结率为85.7%,起诉4件6人,同比下降 69.23%,其中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1件1人,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件1人,侵犯财产类犯罪3件3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1件3人;不起诉2件2人,同比下降50%;共对5人适用认罪认罚措施,适用率为62.5%;提出量刑建议3人,法院采纳3人,采纳率为100%。

  对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监督立案办结1件,同比下降50%,监督撤案1件,同比持平。办理适时介入侦查案件3件。

  

  

(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2020年,受理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1件,发出检察建议1件,采纳1件,采纳率100%;受理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4件,发出检察建议4件,采纳4件,采纳率100%。

  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9件,其中生态环境领域1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6件,其他2件。立案6件,均为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案件。

  

 

  

  

(三)控告、申诉、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2020年,办理各类信访案件5件,其中刑事申诉类2件,控告类2件,司法救助类1件,同比增长100%,司法救助案件1件,救助1件1人,同比增长100%。

  录入刑事财产执行档案3件,同比增长100%。

  

(四)其他数据

  1.一次退回补充侦查2件次,二次退回补充侦查1件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2件次,案件比为1.71。

  2.入额院级领导直接办理案件共计13件。

  3.检察长或受检察长委托副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委会2次。

  4.召开公开听证会2件次。